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处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 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陕西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动髙等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髙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切实提髙学会服务咨询和智力支持能力,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 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其中对重点招标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2. 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般项目不设指南。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陕西髙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院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申报程序

1. 本次申报工作各部门统一向学校申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

2. 凡承担省高教学会所有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研究时间与要求

1. 研究项目规定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 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3. 陕西省高教学会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 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 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统一组织安排专人报送,学不受理个人自行报送的项目申请。

3. 请各部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js@mail.xaufe.edu.cn

4. 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周二),过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申报动员、 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556630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529室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项目指南;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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