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
吴澜(主持人):各位党员,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下面开始第一项,陈松楠同志带领大家学习。
陈松楠:好的。全文如下: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略),下面请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
卢云:《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细化党员享有的权利,充实完善党员权利得以正常行使的保障措施,旨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李林平:党员是党的生机活力之源,党的历史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进入新发展阶段,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凝聚全党的智慧力量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是修订《条例》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这个精神贯穿《条例》始终、体现在《条例》全篇。
任维哲: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条例》第二条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张敏:修订后的《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党员有党内监督权”,并细化了这一权利的具体内涵。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广大党员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效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吴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从认识到实践都得到深化和发展。在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明确提出义务在先,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强调要正确认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因此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确保党员权利正确行使。综上,通过这次学习,要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建设祖国,诸位同志共勉!
本次会议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