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财经大学
2022年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推动我校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学术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切实以研究助推学校“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助力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财大规发[2022 ]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围绕前5个选题指南立项;一般项目由申请人依据指南围绕陕西髙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和学校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1.我校目标考核管理实施效果与经验研究
*2. 高等教育质量提高机理与教育评价改革路径研究与实践
*3.新时代高校美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与实践
*4.地方高校开展有组织科研的实现路径研究
*5.数字化转型推进财经类高校治理现代化研究与实践
6.新商科背景下地方高校财经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7.“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路径研究与探索
8. 落实破“四唯”与高校教师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
9. 师德师风建设成效长期保持机制研究
10. 地方高校支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实践
11.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研究与实践
12.地方高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研究与实践
13.数智时代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改革实践与研究
14.西部财经类高校数字化转型研究与实践
15.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与体育评价实践与研究
16.高校丰富劳动教育内涵与完善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实践与研究
17.“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网络舆论阵地建构研究
18.“三全育人”背景下财经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策研究
19. 高校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实践研究
20. 新时代高校校友工作定位、发展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工作由各部门统一向学校申报,各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持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且为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或一流课程负责人;
(2)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研究方向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可行;有一定的资料积累和研究基础,研究计划详细明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承担者具有按要求完成项目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条件。
3.申请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
4.未结题和验收的校级高等教育科学专题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能申报新一轮校级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
四、结题要求
1.立项项目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进行结题。
2.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或发表时,均须第一单位署名“西安财经大学”或同时署名“西安财经大学”(限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博士后站研修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且应在醒目位置标注“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3.结题报告中涉及的成果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检索、专利、获奖等)。
4.项目执行期(以项目批准时间为依据)满前,项目负责人填报《西安财经大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无特殊原因,在计划结题期限1年后仍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撤销其项目,追回所有经费,并取消其今后申报校级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项目的资格。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统一组织安排专人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自行报送的项目申请。
3.请各部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统一报送高教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js@mail.xaufe.edu.cn。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556630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529室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科学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