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23]24号)、《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23]23号)和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岗位设置和激励机制,加快学校高水平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对本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任维哲
副组长:靳 浩
成 员:王彦锐、张 坤
二、岗位聘用原则
坚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向,按照“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遴选,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三、岗位设置方案(普通管理岗位)
1、岗位编制及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管理岗位共需聘用5人,除处、科级4人外,本次聘用普通管理岗位发展规划科科员1人。
四、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
(一)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胜任本职工作;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手段。
6.全面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上一聘期各年度考核均得到好评。
7.能够积极完成本部门规定的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二)普通管理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科科员:
岗位职责:
1.做好学校的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协助做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调研及有关发展规划的编制。
3.协助围绕学校目标管理,检查目标管理进展情况。
4.协助做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方针政策、发展动态信息的收集,为学校的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咨询。
5.协助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论证。
6.协助做好学校事业发展报告的撰写工作。
7.协助做好学校基本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期目标:
1.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健全发展规划处相关制度;工作按章办事。
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
发展规划处设统计系列专业技术岗1个。
(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具备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的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4.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能够积极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二)副高级六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
2.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获各类比赛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三)副高级七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四)中级九级岗位聘任业绩条件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五)中级十级岗位聘任业绩条件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六)副高六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参加(主要成员)本专业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评价认可。或参加(主要成员)提交本专业业务建设有关论证报告,并得到学校主管权威机构认可。或参加(主要成员)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并被学校正式采用。或参与(主要成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得到2名以上同行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评价认可。
(3)每年组织专业有关专题研讨会或报告会2次以上。
(4)指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6)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7)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8)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七)副高七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参加本专业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评价认可。或参加提交本专业业务建设有关论证报告,并得到学校主管权威机构认可。或参与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并被学校正式采用。或参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得到2名以上同行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评价认可。
(3)每年组织专业有关专题研讨会或报告会1次以上。
(4)指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厅局级以上奖励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8名,厅局级前4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八)中级九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3)参与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并被学校正式采用。
(4)指导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到账经费1万元。
(九)中级十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3)参与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并被学校正式采用。
(4)指导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或参与校级科研项目一项。
六、岗位聘用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聘用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4月19日—4月28日):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上报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传达学校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起草聘用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设置、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用目标任务等),并上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4月29日—5月23日):公布部门聘用实施细则(聘用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等);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岗位聘用结果名单。
3、(5月24日—5月31日): 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授权,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填报聘用人员登记表、统计表,提交岗位聘用工作总结报告。办理转岗聘用人员的报到事宜。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