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6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3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22〕20号)文件有关要求,坚持以统计数据 质量为中心,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教育统计现 代化改革,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支撑,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主要调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学生信息、教工信息、办学条件四大模块,涵盖学校信息、专业信息、院系信息、人员信息、普通本科生信息、校区信息、固定资产信息等共计80个指标。

二、填报说明

(一)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由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牵头,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主要涉及的部门有: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稳定办)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武部);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基本建设处;计划财务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期刊管理中心;体育教学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填报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指标汇总及任务分解表)。由于系统权限设置,一张表格同时涉及多部门数据的由责任部门牵头收集汇总,并录入系统;各指标信息中,“1.基本信息-4.其他信息”数据由各有关部门根据附件1的任务分解指标线填报,填报内容详见附件2(教基1304)。

(二)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的数据。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2021学年)期初数据,如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等,其中2022年招生数据以2022级实际报到的学生数据为准,要求学生已注册、有学籍。表格解读、有关项填表要求、数据导入模板、系统使用手册等详见附件3。

(三)各部门数据填写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后,应将2021年数据与2020年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对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数据,需附页出具相关数据比对结果,并作详细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随同纸质版数据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材料一并报送。

(四)本次填报为系统线上填报,各部门需登录对应的账号进行系统填报(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系统http://tj.sneducloud.com/#/home),各部门账号详见附件4(各部门账号),初始密码为:TJSY@2020,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更改密码(请各部门统计专员妥善保存密码以便后续使用)。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有关部门填报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信息表(附件5),于2022109日报送电子版至邮箱gjs@mail.xaufe.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行政楼B座-523。

(二)系统填报时间安排:负责“基本信息”数据填报的部门请于202210月9日前填报完毕,其他数据信息请于202210月15日前填报完毕。

(三)纸质数据材料(签字并盖章)请于202210月20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填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联系。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89059520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22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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