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展规划处 时间:2023-03-1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公布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3号)要求,学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招标项目及重点项目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17日之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式1份)等材料报送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gjxh@163.com。
2.一般项目由各立项单位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并于3月27日前将中期检查结果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备案。
联系人:郑立 陈志军
邮 箱:sxgjxh@163.com
电 话:029-88308865 13519137061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3月8日